PRODUCT CLASSIFICATION
產品分類 | |||||||||||||||||||||||||||||||||||||||||||||||||||||||||||||||||||||||||||||||||||||||||||||||||||||||||||||||||||||||||||||||||||||||||||||||||||||||||||||||||||||||||||||||||||||||||||||||||||||||||||||||||||||||||||||||||||||||||||||||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試行日期:1983年6月1日 關于頒發《醫院污水排放標準》的通知經基〔1983〕37號根據原國家建委(78)建發設字第562號和衛生部(77)衛科字第240號通知的要求,由衛生部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的《醫院污水排放標準》,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準《醫院污水排放標準》GBJ48—83為國家標準,自 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試行。 本標準由衛生部負責管理,其具體解釋等工作由中國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負責。 國家經濟委員會 衛生部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二日 編制說明 本標準是根據原國家建委(78)建發設字562號和衛生部(77)衛科字第240號文下達的制訂的任務,由我部委托中國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主持,會同有關省、市衛生防疫站、醫學院校、科研與建筑設計等有關單位編制而成。 遵循我國“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為防止醫院排放帶有病原體的污水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特制訂本標準。 在編制過程中,曾對部分省、市、自治區醫院污水的情況進行重點調查,各課題組參照有關的標準、文獻,還進行了必要的科學試驗,并向有關單位廣泛征求意見,經多次討論修改,由衛生標準技術委員會環境衛生分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定稿。 本標準分總則、排放標準、設計要求與管理要求等四章和附錄一,檢驗方法。 在試行本標準的過程中,請各單位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如發現有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中國醫學科學院衛生研究所,并抄送我部,以便修訂時參考。 衛生部 一九八三年一月 *章 總則 第1.0.1條 為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防止醫院排放帶有病原體的污水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特制訂本標準。 第1.0.2條 本標準適用于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以及腸道傳染病和結核病的專科醫院、療養院、其它有關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醫院)。 第1.0.3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醫院,必須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將污水的處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 現有醫院應積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限期達到本標準的要求。 第二章 排放標準 第2.0.1條 醫院污水經處理與消毒后,應達到下列標準: 一、連續三次各取樣500毫升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二、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第2.0.2條 當采用氯化法消毒時,接觸時間和接觸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應符合表2.0.2的要求: 接觸時間與總余氯量 表2.0.2
第2.0.3條 污水處理構筑物中的污泥,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污泥排放時應達到下列標準: 一、蛔蟲卵死亡率大于95%; 二、糞大腸菌值不小于10-2; 三、每10克污泥(原檢樣中),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第2.0.4條 當污泥采用高溫堆肥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時,堆肥的溫度必須大于50℃,并應持續5天以上。 第2.0.5條 無上、下水道設備或集中式污水處理構筑物的醫院,對有傳染性的糞便,必須進行單獨消毒或其它無害化處理。 第2.0.6條 醫院污水經處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質與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要求。 第三章 設計要求 第3.0.1條 醫院應設置集中式污水處理構筑物。嚴禁采用滲井、滲坑排放污水。 第3.0.2條 醫院職工生活區和行政區的污水,應與病區的污水分流。 第3.0.3條 醫院污水處理構筑物的位置,宜設在醫院建筑物當地夏季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與周圍建筑物之間宜設綠化防護地帶。 第3.0.4條 處理構筑物的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采取防腐蝕、防滲漏措施; 二、確保處理效果,安全耐用; 三、操作方便,便于消毒和清掏,有利于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 第3.0.5條 氯化法消毒系統的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備有發生故障時的應急設施; 二、使用液態氯時,應有安全設施,嚴禁直接以鋼瓶向污水中投加氯氣。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4.0.1條 醫院必須對污水、污泥嚴加管理。未經消毒或無害化處理,不準任意排放、清掏,用作農肥。 第4.0.2條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應定期維修,保證正常運轉,當處理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采取適當措施,確保污水仍能按標準要求排放。 第4.0.3條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應配備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 第4.0.4條 醫院污水的監測,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余氯:連續式消毒,每日至少監測二次,間歇式消毒,每次排放之前監測; 二、總大腸菌群數:每兩周至少監測一次; 三、傳染病和結核病醫院,應根據需要增測致病菌。 第4.0.5條 各級衛生防疫部門,應對轄區內醫院的污水、污泥處理情況,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每年抽查不得少于二次。 第4.0.6條 污水、污泥的檢驗方法,應符合附錄一的規定。 附錄一 醫院污水、污泥檢驗方法 一污水總余氯的測定方法 一、原理:采用碘滴定法。用碘標準溶液反滴定(與余氯反 應后)過量的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 二、試劑: 1、0.00564N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 (1)先配制約0.1N硫代硫酸鈉溶液——稱取約25克分析純 硫代硫酸鈉(Na2S203·5H2O)溶于煮沸放冷的蒸餾水中,稀釋至1000毫升,加入0.4克氫氧化鈉或0.2克無水碳酸鈉,儲存于棕色瓶內,可保存數月。 (2)標定:稱取0.1500克干燥的分析純碘酸鉀(KI03)放于250毫升錐形瓶內,加入100毫升蒸餾水,加熱溶解后,加入3克碘化鉀和10毫升冰醋酸,靜置5分鐘,自滴定管加約0.1N硫代硫酸鈉溶液,不斷振蕩錐形瓶,直至顏色變為淡黃色;加入1毫升淀粉溶液,繼續用硫代硫酸鈉溶液滴至剛變為無色為止,記錄總用量(如滴定完畢,放置若干時間后,錐形瓶內溶液因接觸空氣氧化又顯藍色。可不必再滴定)。 (3)計算: 硫代硫酸鈉溶液的當量濃度 式中W——碘酸鉀重量(克); V——硫代硫酸鈉溶液的用量(毫升)。 (4)配制0.00564N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用除去二氧化碳的蒸餾水,將上面標定后的0.1N硫代硫酸鈉溶液稀釋。 2、5%碘化鉀溶液溶解50克分析純碘化鉀于少量新煮沸放冷的蒸餾水中,再稀釋至1000毫升,盛于棕色帶玻璃塞瓶中,好冷藏。如發現溶液顏色變黃,應予重配。 3、醋酸鹽緩沖液pH=4稱取146克無水醋酸鈉或243克三水醋酸鈉于蒸餾水中,加480克冰醋酸,用蒸餾水稀釋至1000毫升。4、0.1N碘溶液溶解40克分析純碘化鉀于25毫升蒸餾水中,加入13克分析純碘片,不斷攪拌到溶解為止。移入1000毫升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混勻,待標定。 5、0.1000N亞砷酸鈉標準溶液稱取預先在干燥器內經濃硫酸干燥的分析純三氧化二砷(Aa203)2.4728克于300毫升燒杯中,加入20毫升1N氫氧化鈉溶液,攪拌使溶解(注意Aa203劇毒!)。加1N鹽酸或硫酸中和過量的氫氧化鈉,直至溶液接近中性為止(采用pH試紙)。 將配好的亞砷酸鈉溶液轉入500毫升容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混勻。 6、0.1N碘溶液的標定 準確量取40~50毫升0.1000N亞砷酸鈉標準溶液于250毫升錐形瓶內。用待標定的0.1N碘溶液滴定,以淀粉作指示劑,滴至剛顯淡藍色為終點。如能在接近終點時向溶液中通入二氧化碳使之飽和,可得到很準確的滴定終點。 7、0.0282N碘標準溶液 將25克分析純碘化鉀放入1000毫升容量瓶中,加入少量蒸餾水使之溶解。準確加入標定后的0.1N碘標準溶液,用蒸餾水稀釋至刻度。所需加入標定后的0.1N碘標準溶液的體積,按下式計算: 式中V——標定后的0.1N碘標準溶液的毫升數; N——標定后的0.1N碘標準溶液的當量濃度; V′——配制0.0282N碘標準溶液的體積為1000毫升; N′——配制的碘標準溶液的當量濃度為0.0282N。 為了測定更準確,好每天用0.1000N亞砷酸鈉標準溶液按上述操作標定一次(預計用去5~10毫升0.1000N亞砷酸鈉溶液即可)。 此溶液應盛于棕色玻璃磨口瓶中,存放時避免陽光直射,不可接觸橡膠制品。 8、1%淀粉溶液稱取0.5克可溶性淀粉于200毫升燒杯內,加少量蒸餾水調成糊狀,加入剛煮沸的蒸餾水100毫升。冷卻后,加入0.13克水楊酸作保存劑。 三、步驟: 1 污水水樣中余氯小于10毫克燉升時,取200毫升污水樣;余氯多時,應按比例減少水樣體積。 2 將200毫升污水樣加入500毫升錐形瓶中。加入500毫升0.00564N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1毫升5%碘化鉀溶液和1毫升醋酸鹽緩沖液,使pH保持在3.5~4.2之間。用0.0282N碘標準溶液滴定,接近終點前,加入1毫升淀粉溶液,滴至剛顯淡藍色為終點(混勻后藍色不應消失)。把后1滴碘液的體積(約為0.05毫升)從讀數中減去。200毫升污水樣消耗1毫升0.00564N硫代硫酸鈉溶液時,相當于存在1毫克/升余氯,故余氯在5毫克/升時,需用5毫升試劑;余氯在10毫克燉升時,應加入10毫升試劑。污水中余氯更高時,就按比例增加試劑。碘滴定法測得的余氯為總余氯,并按下式計算: 式中CL2——總余氯(毫克/升); A——0.00564N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的毫升數; B——0.0282N碘標準溶液的毫升數; C——污水樣毫升數。 二污水總大腸菌群的檢驗方法 一、采樣方法 用采水器或其他滅菌容器采取污水樣1000毫升,放入滅菌瓶內,如果是經加氯處理的污水,需加1.5%硫代硫酸鈉5毫升中和余氯。 二、檢驗方法 總大腸菌群系指一群需氧及兼性厭氧的革蘭氏陰性無芽孢桿菌在37℃恒溫箱內,培養24小時,能使乳糖發酵產酸產氣。總大腸菌群數系指每升污水中,所含的總大腸菌群的數目。 (一)初發酵試驗:以無菌操作將各盛有3倍濃縮乳糖蛋白胨培養液5毫升的5支發酵管內,各接種污水樣10毫升,將各盛有單料乳糖蛋白胨培養液約10毫升5支的發酵管內,各接種污水樣1毫升,再將各盛有單料乳糖蛋白臟培養液約10毫升的5支發酵管內,各接種1∶10稀釋的污水樣1毫升(相當于原污水樣0.1毫升)。將此15支管已接種的發酵管置于37℃恒溫箱內,培養24小時。 (二)平板分離:經培養24小時后,將產酸產氣及只產酸不產氣的發酵管,分別接種于伊紅美蘭培養基或品紅亞硫酸鈉培養基上,置37℃恒溫箱培養18~24小時,挑選符合下列特征的菌落,取菌落的一小部分,進行涂片、革蘭氏染色、鏡檢。 1 伊紅美蘭培養基上的菌落色澤: (1)深紫黑色,具有金屬光澤的菌落; (2)紫黑色,不帶或略帶金屬光澤的菌落; (3)淡紫紅色、中心色較深的菌落。 2 品紅亞硫酸鈉培養基上的菌落色澤: (1)紫紅色,具有金屬光澤的菌落; (2)深紅色,不帶或略帶金屬光澤的菌落; (3)淡紅色,中心色較深的菌落。 (三)復發酵試驗:涂片、鏡檢的菌落,如為革蘭氏陰性無芽孢桿菌,則挑取上述典型菌落1~3個接種于一支單料乳糖發酵管內,然后置于37℃恒溫箱內,培養24小時,產酸產氣者(包括小量產氣)即證實有大腸菌群存在。 根據證實有大腸菌群存在的陽性管數,查對總大腸菌群近似數(MpN)檢索表(附表1.1)即是每升污水中的大腸菌群數。此MPN表中所列數值系指100毫升水樣中的細菌數,因此需將表中的數值再乘10、為每1000毫升水中的細菌數。舉例:某一污水樣接種10毫升的5支管中有5管為陽性;接種1毫升的5支管中有2管為陽性;接種1∶10稀釋水樣1毫升(即原污水樣0.1毫升)的5支管皆為陰性,即結果為5、2、0,查附表1.1得知100毫升污水中總大腸菌群數為49個,即1000毫升污水中總大腸菌群數為49×10=490個。 總大腸菌群近似數(MPN)檢索表附表1.1 (總接種量55.5毫升,其中5份10毫升水樣;5份1毫升水樣;5份0.1毫升水樣)
續表1
續表2
續表3
續表4
三沙門氏菌屬和志賀氏菌屬的檢驗方法 甲、污水 一、樣品處理 水樣500毫升,加入滅菌的10%無水碳酸鈉溶液2毫升,混合后,再加入滅菌的10%硫酸鐵溶液1.75毫升,混合均勻。靜置1小時,傾去上清液(沉淀物約為40毫升左右)。進行沙門氏菌屬和志賀氏菌屬培養。 二、增菌培養 1 沙門氏菌屬:吸取樣品處理后的沉淀物20毫升,加于20毫升雙料亞硒酸鹽(SF)增菌液內,也可加于亞硒酸鹽甘露醇(SFM)或氯化鎂孔雀綠(MM)增菌液內。置于37℃或41℃恒溫箱;培養24小時。 2 志賀氏菌屬:吸取樣品處理后的沉淀物20毫升,加于20毫升雙料革蘭氏陰性(GN)增菌液內,置于37℃恒溫箱,培養6小時。 三、平板分離 1 沙門氏菌屬:取上述經培養的沙門氏菌用增菌培養液,接種沙門氏菌屬——志賀氏菌屬(SS)平板或海克托因(Hekto-en簡稱HE)平板,置于37℃恒溫箱培養24小時。也可接種亞硫酸鉍(BS)平板,置于37℃恒溫箱,培養48小時。 2 志賀氏菌屬:取上述經培養的志賀氏菌用增菌培養液,接種SS平板或HE平板,置于37℃恒溫箱,培養24小時。 四、挑選菌落 1 沙門氏菌屬:挑取在SS平板上,呈無色透明或中間有黑心,直徑1~2毫米的菌落;挑取在HE平板上,呈藍綠色,有或無黑心,直徑1~2毫米的菌落;挑取在BS平板上,呈黑色,培養基周圍具有金屬光澤的菌落。 2 志賀氏菌屬:挑取在SS平板上,呈無色透明,直徑1~1.5毫米的菌落,挑取在HE平板上,呈綠色的菌落。 3 每個平板少挑取5個以上可疑腸道病原菌菌落,轉種三糖鐵或其他鑒別培養基中,置于37℃恒溫箱;培養18~24小時。 五、生化試驗及血清學檢驗 1 沙門氏菌屬:在三糖鐵培養基中,如不發酵乳糖,葡萄糖產酸產氣或只產酸不產氣,一般產生硫化氫。有動力者,先與沙門氏菌A~F群O多價血清作玻璃片凝集,凡與多價O血清凝集者,再與O因子血清凝集,以確定其所屬群別,然后用H因子血清,確定血清型。雙相菌 應證實兩相的H抗原,有Vi抗原的菌型(傷寒和丙型副傷寒沙門氏菌)應用Vi因子血清檢查。 化試驗:應進行葡萄糖、甘露醇、麥芽糖、乳糖、蔗糖、靛基質、硫化氫、動力、尿素試驗。沙門氏菌屬中除傷寒沙門氏菌和雞沙門氏菌產氣外,通常發酵葡萄糖、產氣、均發酵甘露醇和麥芽糖(但豬傷寒沙門氏菌、雛沙門氏菌不發酵麥芽糖),不分解乳糖、蔗糖,尿素酶和靛基質為陰性,通常產生硫代氫。除雞、雛沙門氏菌和傷寒沙門氏菌的O型菌株無動力外,通常均有動力。如遇多價O血清不凝集而一般生化反應符合上述情況時,可加做側金盞花醇、水楊素和氰化鉀試驗,沙門氏菌均為陰性。 2 志賀氏菌屬:在三糖鐵培養基上,葡萄糖產酸不產氣,無動力,不產生硫化氫,上層斜面乳糖不分解。 生化試驗:應進行葡萄糖、甘露醇、麥芽糖、乳糖,蔗糖、靛基質、硫化氫、動力、尿素試驗。志賀氏菌屬能分解葡萄糖,但不產氣(福氏志賀氏菌6型有時產生少量氣體),一般不能分解乳糖及蔗糖,宋內氏志賀氏菌對乳糖及蔗糖遲緩發酵產酸。志賀氏菌屬均不產生硫化氫,不分解尿素,無動力。對甘露醇、麥芽糖的發酵及靛基質的產生,則因菌株不同而異。 如遇多價血清玻璃片凝集試驗為陰性,而生化反應符合上述情況時,可加做肌醇、水楊素、V—P、枸櫞酸鹽、氰化鉀等試驗。志賀氏菌屬均為陰性反應。 血清學檢查:志賀氏菌屬分為4個群,先與多價血清作玻璃片凝集試驗,如為陽性,再分別與A、B、C、D群血清凝集,并進一步與分型血清做玻璃片凝集,后確定其血清型。 乙、污泥 一、樣品處理 用滅菌匙稱取污泥30克,放入滅菌容器內,加入300毫升滅菌水,充分混勻制成1∶10混懸液。 二、增菌培養 1 沙門氏菌屬:吸取上述1∶10混懸液100毫升,加于100毫升雙料亞硒酸鹽(SF)增菌液內,也可加于亞硒酸鹽甘露醇(SFM)或氯化鎂孔雀綠(mm)增菌液內。置于37℃或41℃恒溫箱,培養24小時。 2 志賀氏菌屬:吸取上述1∶10混懸液100毫升,加于雙料革蘭氏陰性(GN)100毫升增菌液內。置于37℃恒溫箱,培養6小時。 三、平板分離、挑選菌落、生化試驗及血清學檢查均與污水樣品檢驗方法相同。 四污泥糞大腸菌值的檢驗方法 一、初發酵試驗:按圖1所示將污泥稀釋,分別將污泥樣品接種于裝有10毫升乳糖膽鹽培養液的內有倒管的試管中。再將已接種的四支試管置于44℃恒溫箱,培養24小時。 圖1污泥的稀釋和接種示意圖 二、平板分離:經培養24小時后產酸產氣及只產酸不產氣的發酵管,分別劃線接種于伊紅美蘭培養基或品紅亞硫酸鈉培養基上。置于37℃恒溫箱培養18~24小時。挑選符合下列特征菌落的一小部分。進行涂片,革蘭氏染色,鏡檢。 1 伊紅美蘭培養基上的菌落色澤; (1)深紫黑色,具有金屬光澤的菌落; (2)紫黑色,不帶或略帶金屬光澤的菌落; (3)淡紫紅色,中心色較深的菌落; 2 品紅亞硫酸鈉培養基上的菌落色澤; (1)紫紅色,具有金屬光澤的菌落; (2)深紅色,不帶或略帶金屬光澤菌落; (3)淡紅色,中心色較深的菌落。 三、復發酵試驗:上述涂片鏡檢的菌落如為革蘭氏陰性無芽孢桿菌,則挑取該菌落的另一部分再接種于內有倒管的乳糖發酵管中每管可接種分離自同一初發酵管的典型的菌落1~3個。置于44℃恒溫箱培養24小時。有產酸產氣者即證實有糞大腸菌群存在。按陽性管數查糞大腸菌值檢索表(附表1.2)即得出每升(1000克)糞大腸菌值。例如接種污泥量1克發酵管陽性(+),0.1毫升發酵管陰性(-),0.01毫升為陽性(+),0.001毫升為陰性(-)查附表1.2,當陽性,陰性管數為+-+-時,糞大腸菌值為0.1。 糞大腸菌值檢索表(接種總量1.111克) 附表1.2
五污泥蛔蟲卵的檢驗方法 一、污泥樣品的采集: 先把泥堆盡量劃為四等份,而后在每份的中間,用鐵鍬或小鏟各采污泥約500克。同時,在堆泥的中間也采500克,一并放在塑料桶或搪瓷桶中。攪拌均勻,并挑去固體夾雜物,再從中取出500克置于塑料袋或其他容器中,帶回實驗室。 二、污泥樣品的處理: 將現場帶回的樣品,倒于燒杯中,如遇樣品稍干且有結塊時,可將其倒于搪瓷盤中,再行攪拌,同時用大鑷子,一面攪拌,一面將硬塊夾碎,去掉肉眼能看出的夾雜物,如腐爛的布條、草梗、小石塊等。然后,將樣品裝入廣口瓶中,貼上標簽,標明樣品號碼、醫院名稱、采樣日期和處理前或處理后的情況等。 三、污泥樣品的檢驗 上述樣品處理后,應立即進行檢驗,不能立即進行檢驗時,可適當加入約5—10毫升3~5%福爾馬林溶液或3%鹽酸溶液,瓶口上放置一個適宜大小的表面皿。然后放于冰箱內,以防微生物的繁殖和抑制蛔蟲卵的發育。 1 水洗 從已經處理過的500克污泥樣品中,稱取100克置于500毫升錐形量杯中,加水約500毫升。用玻璃棒攪拌后靜置之。讓其自然沉淀,經1~2小時后,倒去污泥上面的水,另換清水攪拌后,再讓其自然沉淀,經半小時后,再倒去上面的水,另加清水,如此反復進行3~4次,直到污泥上面的水接近無色為止。 2 過濾 倒去沉淀上面的清水,用30孔/@金屬篩子過濾于另一500毫升錐形量杯中,棄去阻留在篩上的泥渣。沉淀20~30分鐘后,倒去沉淀上面的液體、另加清水,如此反復水洗2~3次,后倒去上清液,將沉淀物倒入10毫升離心管中。經2500轉/分離心3分鐘后,倒去上清液。 3 離心飄浮 管內注入飽和食鹽水,經用玻璃棒攪勻后,離心3分鐘,由于蛔蟲卵比飽和鹽水的比重小,所以管中絕大多數的蛔蟲卵均浮聚在液面。(注意:加入食鹽水量不得少于沉淀物的20倍)。 4 離心沉淀 用毛細吸管反復吸取管中斜面上的浮膜于另一離心管中。加入清水,經攪勻后,再行離心,蟲卵比水的比重大,因而下沉于管底。然后小心倒去上清液。 5 培養 注入2~3毫升清水于管中,加幾滴5%福爾馬林溶液,置于24~26℃恒溫箱中,培養15~20天。在培養過程中,清水不得少于0.5~1.0毫升。 6 鏡檢 樣品經培養15~20天后取出。用毛細吸管吸去上面的清水,余下含蟲卵的沉淀物。在一張干凈的載玻片的滴一滴清水。用毛細吸管吸一小滴沉淀物于水中。涂勻后蓋以蓋玻片,在低倍鏡下檢查,必要時,再換以高倍鏡。記錄500個以上死、活蟲卵數。查完一張片子而卵數不及500個時,依同法作第二張涂片檢查。涂片不宜太厚。否則視野模糊不清,影響觀察。一般涂片厚度能以透過涂片尚能辯認報紙上的字跡為宜。而后在適宜的溫度和濕度下。經過15~20天的培育。活蛔蟲卵就會逐漸發育到幼蟲期。而死卵則在同一條件下仍然保持單細胞期或停留于某一發育階段。故易于區別。 鏡檢時為達到較為快速而明顯地辨認幼蟲起見,可在載玻片上的滴一滴預先配好避光保存的30%次氯酸鈉溶液〔商品名為安替福明(antiformin〕以代替清水作成涂片,置于顯微鏡下觀察,可以看見被包在卵的外層的蛋白質殼逐漸溶解,使卵內的幼蟲一目了然。因此亦稱此液為脫殼液。如遇沉淀物中渣子較多卵數較少時,可以直接注入幾滴此脫殼液于離心管中,與沉淀物混合并攪勻之,而后吸一滴混合液于載玻片上,蓋以蓋玻片,直接鏡檢即可。此時視野格外清晰。 在培養第15~20天未查見幼蟲時,應繼續培養到30天(注意:加過脫殼液的樣品,不能再繼續培養)。 后,就500個以上的死、活蛔蟲卵數,求出死卵的百分率。 如此檢驗的全過程已告結束,可從冰箱中取出剩余的樣品,處理之。 |